报考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防治所、卫生监督所的入闱体检人员,请于2月16日—2月17日(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费用300元到南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楼干部人事科(南康区泰康中路92号)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时间为2月23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体检具体要求见体检通知书,不再另行公告。入闱体检人员逾期未领取体检通知书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原标题:南康区2015年度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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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赣州市南康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名单.xls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